• 審閱本公司的長期策略發展計劃,並向董事會作出建議;
• 審閱任何重大資本運作(包括但不限於變更註冊已發 行股本;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;合併、分拆、解散或
改制本公司或其任何全資或控股附屬公司的公司架 構;本公司的溢利分派計劃及虧損彌補計劃)、資產 管理項目、本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及最終賬目,並向董事會作出建議;
• 審閱與本公司或其任何全資或控股附屬公司發行證券 有關的任何融資投資項目,並向董事會作出建議;
• 根據經修訂及重列的組織章程細則及海外投資管理措 施審閱本集團的主要投資及融資議案,並向董事會作出建議;
• 就影響本公司發展的任何重大事宜向董事會作出建 議;
• 實施及監督上述項目,檢討、評估該等項目的任何重大變動並作出建議以供董事會批准;
• 制定本公司的ESG目標、戰略及結構,檢討實現本公 司ESG目標的進展情況,並根據本公司的戰略發展, 就相關的ESG工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;
• 檢討對本公司運營及╱或其他主要利益相關者的利益
有重大影響的ESG相關問題;
• 考慮本公司對其環境及社會影響的評估,並檢視國際及中國ESG趨勢,以確保有效評估對本公司業務的 潛在影響、機遇及風險;
• 監督本公司ESG政策的實施及加強程序控制,以確保
相關行動的可持續性及有效性符合適用法律及監管要 求;
• 參考相關行業或領域的主要ESG報告指引,廣泛考慮利益相關方的建議或尋求第三方的獨立保證驗證,以加強ESG 的科學管理及ESG信息披露的可信度;
• 根據上市規則、企業管治守則(載於上市規則附錄十四)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(載於上市規則附錄二十七)的要求,及時、準確、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;及
•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。